就丛中“心理之悖论”谈感想
来源:admin时间:2023-4-14 17:42:21次数:/次返回列表
丛中博士的“心理之悖论”我读了好几遍,总体感觉他的理性思考结合实践的运用已经大大往前跨进了一步,逻辑思路清晰了许多,实践经验作为信手拈来的事实材料,运用得很自如。这篇博文,引发了我很多思考,而且把思考的问题引向深入。当然,细想一下,这里面还有不少东西需要进一步理顺;深层的东西尚需要挖掘;还要找到出口,尤其是在心理治疗或心理培训方面。
心理之悖论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十分复杂,有很多东西困绕着人们,尚需要我们付出艰苦的劳动,要解决这个课题,任务是艰巨的。借此机会,我想谈谈自己对心理之悖论的本原性分析与思考,很不成熟,权且当作抛砖引玉之举。
儿童在混元初开(一般是在6-18个月)时期,即有意识活动并学会借助于语言进行交流活动,继而逐步产生短期记忆这个阶段,外部对象在移入头脑被加工改造而内化为心灵客体对象时,有主客体分化得好与分化不好的分别。我-他相混同,或我是我,他是他,这就分化得不好。本来,我是按照“他者”的象征语言与大写的他人的文化指令(尤其是家庭第一生存环境妈妈、爸爸的指令与行为习惯、人格特征等)来建构自己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我是大写他人的语言”,“我是他者的连续认同或替代”。自我分化与组合(一分为二又合二为一),当我抽身作为第三者回头关照主体-客体关系时,我又与主体-客体关系构成新的主体客体关系。推动心理活动和进行自我分化与组合的能量,正是生物力比多驱力与自我力比多驱力,或者说,正是生物因素与语言文化因素。心理结构与心理活动的能量动力机制总是交织缠绕在一起的,因而是极为错综复杂的。作为一个常人,我们只是在自然长成,心理层面是什么样,自我并不自知。当涉及自我观念意识层面的认知-价值判断与心理潜意识、无意识中过去存储的这些认知-价值判断(乃至根据行为习惯)所得出的结论表态时,即在当下作是非好坏判断时,有很多东西是一致的,这在心理上就和谐。当很多的不一致出现时,往往心理就产生对立、矛盾与冲突。当一个人当下在心里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事物作是非好坏判断时,时而说对,时而说错,时而说好,时而说坏时,尤其是自我并不知道“我是大写他人的语言”,“我是他者的连续认同或替代”,往往自我就陷入心里拉锯大战之中而不能自拔。这就是我对心理之悖论产生的本原性分析的一点初步解释。
人们总是借助于语言概念来表达自己的观念意识与心理活动。大家都知道,这语言概念本身是有其局限性的,其所指意义是规定好了的,而说话人此时此刻借助于语言概念进行的心理活动所表达的意思是流动的。所以,人们往往会有词不达意,心口不一,言不由衷的感觉。别人和你对话也总会听出“弦外有音”。法国精神分析大师拉康借助于两个人的交流对话活动说人的心理活动是按照“音信引发回应模式”发生的,这要展开就更复杂了(这里不做展开)。再有,人们借助于语言概念来进行概念、判断、推理活动,总是要对总体的事物进行抽象的分割,局部与总体的矛盾、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总是在形式逻辑中,在自我相关(自我涉及)的活动中显露出来。而自我相关(自我涉及)与自我否定从形式逻辑上说,就会造成悖论。
更深层的还有辨证逻辑的矛盾法则在起作用。比如说,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我们往往并没有把他与黑格尔的正题、反题、合题联系起来看作是一回事的两种不同的表达方式,要么肯定、要么否定,而不知道否定之否定就是合题,这个合题就是一个新的命题,这个新的命题当中已经加进了自己的理解,就是在创新,并且让我们在心理活动中以及在生活实践中总是能够“中观”与保持“持中”的状态。举个例子:一位事业有成的朋友在一次交谈中深有感触地说:“当别人把你当人物的时候,你自己一定不要把自己当人物;当别人不把你当人物的时候,你自己一定要把自己当人物”。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讲,一个人在同一个生活中事件中,时而肯定自己,时而否定自己,就会陷入悖论。而在一个有生活经验的成熟的人看来,肯定该肯定的,否定该否定的,这就是“扬弃”,从而在新的基点上作出新的判断和命题,这是符号辨证逻辑的,与社会生活也是相契合的。再比如,一分为二与合二为一;一分为多与合多为一,我们倘若只知道分而不知道该怎么合,也会出问题。又如,归纳与演绎,在我们的思维活动中,在形式逻辑中,人们总是把归纳与演绎二者分割开来。其实,在一个推理活动过程中,二者总是被交替使用的。这就需要我们对归纳与演绎有辨证的思考与把握,偏废任何一方面都不行。
我们人就像蜘蛛在自己编织的那张网上一样。人的心理是用生物有机体的遗传密码和自己的语言文化编织了一张大网,而且是在这张立体的网络之中进行创造活动的。当我们身心在网络的哪个环节(短路)出了问题,都会把自己陷在网络的围城之中。况且,观念的辩证法总是来原于生活的辩证法。心灵总是通过身体与外部环境沟通的,主体及其心理环境总是影响他的外部活动,反之依然。
丛中在手机短信上和我交流时说:“我们必须研究:阴性存在、否定的辩证法、环性因果关系、二分对立与统一、系统动态发展的辩证法,等等这些新的哲学观和方法,能够运用于心理学研究并获得成果”。
综上所说,造成人的心理之悖论有多种因素并且是交织缠绕在一起的。要解决心理之悖论这道难题,不是某个人,某几代人的努力就能完成的。从事这方面专业和有这方面兴趣、爱好的朋友们,我们共同努力吧!!
我相信把现代科学与传统文化(尤其是佛学道学)的文明成果很好地结合起来,是正途。我也深知“人间正道是沧桑”这个道理。
去探索我们自己该走的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