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欲望及其概念
来源:admin时间:2023-5-17 15:43:34次数:/次返回列表
4、主体无意识欲望在发挥能量的功能作用的同时,构造心理结构;它遵循着主体间性的辩证法,同时又是企图得到"承认或认可"的心理功能。所以,它是一切人类经验的中心功能。
其一,人的心理事实,一个方面,由生物因素——有生命的自然肉体组织结构的个人及其力比多能量推动其活动,这是欲望寻找其对象的过程;另一方面,在拉康看来,儿童从镜像阶段就开始通过学习,能指语言进入身体,构成内部世界的能指之网,也是它试图实现自身的过程。一旦把欲望与内驱力联系在一起,欲望就取得了一种原初性的地位。欲望不仅发挥能量的功能作用,同时它就在生成性地构造心理结构。
记得去年我们在一次讨论中,你提出拉康把心理功能当主体。说他所说的心理主体,其实是心理功能。所谓“功能”,就是该事物与它事物的联系方式。其实是一种关系,一种主体间性。这种关系,是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关系在力比多跷跷板作用下呈现无意识主体欲望的主体间性辨证法关系。现在看来这种见解依然是正确的。
其二,联系到前面已经说过的自我是一种误认性的(即误认、认知失败、拒绝承认或不愿承认等等)想像功能,“说话主体”作为无意识主体,通过象征语言的言说,表达的是“他者”欲望的对象。而在拉康的理论中,欲望总是欲望的缺乏。黄作解释说:拉康称主体欲望的对象小a(小他者)即“注视”,也就是他的好友梅洛庞蒂关于一种注视的前存在——我从一点朝外看时却在四周被注视的看——一种位于他者领域中由自我所想像的注视。它具有与我们的眼睛相对应的功能,拉康称之为“斑点”的功能。例如“庄周梦蝶”,正是对象小a有时以斑点状的像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所以,拉康后来称对象小a为唤起欲望的原因,它根本上是一种对缺乏的欲望,同时又是唤起欲望的原因。你曾经说:“画饼充饥”是一种欲望幻想式的满足方式,“按图索骥”表达行为的推动作用及动力特征。我认为,这些说法都以不同的话语表达着基本相同的意思。
其三,人的欲望不仅是他人的欲望,而且是欲望着他者欲望的欲望,也就是一种须被承认或认可的欲望。这就是说,人希望用其价值去替代由他人所欲望的价值,人的欲望希望得到他人欲望的承认或认可。这正于拉康所说,“所有人类或人类起源的欲望……最终是一种欲望‘承认或认可’的功能”。“欲望,一切人类经验的中心功能,是对无法被命名的东西的欲望”。
出于以上考虑,我想在你的欲望概念最后再加上一句:欲望是……一种被承认或认可的心理功能。
倘若可以这样的话,你的欲望概念在扩展内涵后就以描述的方式表达为:欲望是当满足方式或者对象物现实不存在时,个体凭借对既往满足方式及对象物的心理记忆痕迹,以及对未来外部现实对象物的内心想象与期盼,因象征语言的遮蔽而以缺失的转喻方式或身体言说等方式表达出来,这样一种被承认或认可的心理功能。
这个欲望概念的描述是否得当,我们可以再讨论。